Monday, June 9, 2008

東京短期留學---第七天:運仔

昨天丟掉相機後,致電回家訴苦。媽媽的回應是:「如果你個頭唔係連住條頸,個頭都會唔見!」我沒有反駁,自己亦有點認同。
其後,又是老問題:「點解會唔見?」嗯......如果我知道,又怎會是「遺失」呢?
早上,與阿哥在Skype上通話,我說警察應承會為我致電動物園,現在只有等消息。阿哥說警察只是敷衍了事,其後他立即致電動物園。
多得好心人路不拾遺,我的相機正正安放在動物園的辦公室,待我隨時認領。再一次證明,日本人的確有「品」。皆因數日前本人已在一蘭拉麵丟下一袋戰利品,亦同時成功拾回!
取回相機後,到吉祥寺四處逛了一會,累極也看不完買不完,要留待下次再逛。
回家後,約了J小姐與她的朋友出外,因她的朋友感情有點問題,想出外結識朋友,於是大家一同出外clubbing。
從來,cocktail都滿佈陷阱,將各種千奇百怪的成份互溝,胡亂改個新奇名字吸引客人,罔顧客人安危。於是,叫了一杯較安全的選擇,名叫Blow Job:Baileys+香蕉+奶,斷估失敗機會料最低。眼看那杯小得可憐,內裡的液體濃得像啫喱,絕對「難」喝。問Bar Tender應該如何「喝」,他淫笑地說,喝法一如其名......
在涉谷等J小姐的朋友時, J小姐成功夾到可愛公仔一個。(當然不是圖中的國士無雙)
玩至零晨,乘最早一班電車回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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